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
2025-12-25
1. 受理方式:免申即享
2. 办理途径:无感
3. 政策层级:国家级
4. 服务类别:税费减免
5. 主题分类:产业发展
6. 服务对象:企业或个体户
7. 政策要点: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,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,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;未单独核算的,不得免征增值税。
8. 政策依据: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3 号)
9. 享惠时限: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
10. 服务部门: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
11. 咨询途径:123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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