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
2025-12-01
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
1. 受理方式:免申即享
2. 办理途径:无感
3. 政策层级:省级
4. 服务类别:税费减免
5. 主题分类:降低成本
6. 服务对象:经营主体
7. 政策要点: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 1% 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;将全省八类行业(含尚未列入国家和省现行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暂以 0.75% 为基准费率缴费行业)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 20%。
8. 政策依据
1. 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24〕40 号)
2. 《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〔2024〕50 号)
9. 享惠时限:截至 2025 年底
10. 服务部门: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
11. 咨询途径: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管理科 0434 - 5106057;工伤保险管理科 0434 - 5106062;四平市政务服务热线:0434—12345
12. 投诉渠道: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党委(纪委)0434 - 5106006;市政数局营商环境督导考评科:0434—3650232;吉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:0431—123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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