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
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
1. 受理方式:免申即享
2. 办理途径:无感
3. 政策层级:省级
4. 服务类别:政策支持
5. 主题分类:资金奖补
6. 服务对象: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
7. 政策要点:对企业以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(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)或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打包作为质押物,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,择优进行贷款利息、知识产权评估费、保险费、担保费等费用补助。每户企业每年最多只能享受一次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支持,享受补助年限最多不超过 3 年。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,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部分;组合贷款中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,不予补助。贴息比例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 2%,每户企业年度内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。知识产权评估费按照 50% 给予补助,每户企业年度内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 2 万元。知识产权保证保险费、担保费按照费用的 50% 给予补助,每户企业年度内享受保险费和担保费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。以上补助费用,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厅(省知识产权局)和四平市(联合贴息试点地区)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 1:1 比例分担。
8. 政策依据:关于印发《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吉市监联字〔2023〕18 号)
9. 享惠时限:长期
10. 服务部门: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11. 咨询途径: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分局:0434 - 3099180
12. 投诉渠道:市政数局营商环境督导考评科:0434—3650232;吉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:0431—12342
13. 备注:该项政策事项需财政拨款,且通过省市场监管厅评审后,企业可按照文件享受相关政策。
网站首页
政务公开
政务服务
机关党建
互动交流
吉公网安备2203020200026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