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宽住所限制,允许经营主体 “一照多址” 、“一址多照
放宽住所限制,允许经营主体 “一照多址” 、“一址多照
1.受理方式:免申即享
2.办理途径:无感
3.政策层级:省级
4.服务类别:政务服务
5.主题分类:降低成本
6.服务对象:经营主体
7.政策要点
“一照多址”:同一地址可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。法律、法规等规定对经营场所有特定要求的除外。实行 “一照多址” 制度,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市区内,从事无需许可的一般经营活动的,可向企业所在登记机关书面告知增设经营场所相关情况,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中备注增设经营场所地址,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。分支机构由所在辖区予以管理,且备注经营场所的经营收入应与其住所经营收入统一核算。“一址多照”:多个市场主体以一个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地址作为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的,该托管机构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,且经营范围中包含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住所(经营场所)托管服务内容。实行 “一址多照” 制度,凡能有效划分区间的同一地址,可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(主要经营场所)。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托管机构可以其全部或部分地址以 “一址多照” 形式办理入驻市场主体的集群登记。
8.政策依据:《吉林省市场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管理办法》
9.享惠时限:长期
10.服务部门: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11.咨询途径: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:0434 - 6022962
12.投诉渠道:四平市营商环境建设科:0434 - 3650232;吉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:0431 - 123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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